广东省委、省政府近日正式批准佛山市顺德区试行县域“大部制”改革的方案,改革后顺德的党政机构将由原来的41个精简为16个,精简幅度接近三分之二。
根据广东省委、省政府近日批准的顺德区“大部制”改革方案,顺德将原来的41个党政机构(含双管单位)及群团组织职能进行全面、系统的梳理,将职责相同、相近、相关的部门进行合并,有机统一整合为16个部门。其中党委、纪检机构5个,政府机构10个。
精简后的政府机构除保留教育、公安两个部门外,其他8个局均为重新组建,包括发展规划和统计局、经济促进局、财税局、国土城建和水利局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、市场安全监督局、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等。
改革后,16个新的党政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由区委常委、区政府副区长等兼任,建立部门首长负责制,实现党政决策和管理的扁平化,加快建设成为“小政府、大社会”的高效服务型政府。
根据方案,顺德区此轮机构改革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。(新华社记者 梁钢华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