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国,凡是政府出面的拆迁行为在法律上称为“政府行使国家征用权,有偿征收私人财产”。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明确指出,行使“国家征用权”必须满足3个必要条件: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拆迁;对拆迁户提供“公平补偿”;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。
美国房地产行业以“公平市场价格”作为补偿拆迁户的标准之一。双方分别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。如果各自的评估价格相差悬殊,则由法庭组成陪审团裁定。私人开发商如果想开发一块土地,必须给予拆迁者合理的补偿。补偿的标准双方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,协商不能解决的,要么放弃,要么“法庭上见”。